商场如战场,长春众森企业管理咨询公司看到,对于企业来说,竞争之道与作战之道有着相通之处。因此,里斯和特劳特提出了企业在面对竞争时应该采用的四种“营销战”策略:防御战、进攻战、侧翼战和游击战。中小企业老板可以结合行业、企业的实际情况加以使用。
1.防御战
一旦企业成为某个领域的领导者,就必须考虑打一场防御战,以确保新的定位能够得以持续发展。
·第一条防御战原则:只有市场领导者才能打防御战。
·第二条防御战原则:最佳的防御就是有勇气攻击自己。
·第三条防御战原则:强大进攻必须加以封锁。
2.进攻战
适用于处于市场第二位或第三位的企业,这类企业应具备足够的力量,以便对领域领导者发动持久的进攻。
·第一条进攻战原则:领导者的强势地位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。
·第二条进攻战原则:从领导者强势领域中的弱点发起攻击。
·第三条进攻战原则:尽可能地收缩战线。
3.侧翼战
侧翼攻击是商战中最具创新性的方法。
·第一条侧翼战原则:最佳的侧击行动应该在无竞争地带进行。
·第二条侧翼战原则:战术奇袭应成为作战计划中最重要的一环。
·第三条侧翼战原则:追击与攻击同等重要。
4.游击战
在商业中,游击队也能拥有很多战术优势,使小企业在巨头林立的市场中生存发展。
·第一条游击战原则:找到一块小得足以守得住的阵地。
·第二条游击战原则:无论多么成功,绝不能像领导者那样行动。
·第三条游击战原则:随时准备撤退,游击队只要活下来就可以再战斗。
企业在各个行业或不同的细分市场中,市场地位不同,面对的主要竞争对手不一样,可以参考这四种商战形式制定竞争战略与战术。